下交流道,離跟漢昇約定的時間還有幾分鐘,決定在朝馬站下車,散散步順便看看這個都市又有些什麼變化。

果然,一下車就感受到這個都市變遷的速度,才半年不見,朝馬站旁長出了一棟新的商務旅館,很美,但剛上網看了一下價格,嗯,等我有七億可以放瑞士,或像黃芳彥一樣,可以大聲說:「我是好野人!」時,再來享受一下吧!

快到新光三越時,人行道上的座椅,早上十點,流浪漢卻依舊呼呼大睡,路過時,我突然笑了起來,蓬頭垢面的流浪漢懷裡抱著一隻史奴比布偶,自己雖然髒,史努比卻照顧的非常乾淨,誰說流浪漢就沒有童心呢?哈哈……(其實很想拍照,但怕被打。)

 
上了車,第一站狂奔美術館。上次寒假來時,因為太晚沒辦法看展,所以約定這次早點到,先逛美術館再說。有花費心思大改造果然特別,跟自己學生時代的印象截然不同,加上當天的好天氣,很美。
 
進了美術館的我,儼然是個鄉巴佬,很想在館內瘋狂拍照,但環顧四周,似乎只有我有這個衝動,猜想應該是禁止的。漢昇提議說:「就拍啊!等真的有人來阻止時,再裝傻就好了。」真是寡廉鮮恥幽默啊!

後來幾番詢問下,大概是這樣的原則,基本上是可以的,但必須避開作品,可惜知道時,已經準備離開了。

● 自己不上像,放了張我的傑作,有FU吧!
 
大學畢業後,其實就再也沒進過美術館之類的場所,住在鄉下就是有這個壞處,想去這類的地方,總得長途跋涉,這就是所謂的城鄉差距吧!
 
和漢昇在館裡邊逛邊聊著,偶爾聊聊作品,偶爾聊聊相關的生活話題,這樣感覺真好,原來我還是富有文化氣息、還是很有氣質的,嘿嘿!
 
話說回來,連這樣跟朋友一起逛美術館也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,年紀越大,有些事似乎就越來越難得了,咳咳…,我不是在說我喔!


(蠻後悔沒坐在這裡拍張照的,扼腕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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